关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8-26

关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1)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37083号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1-29-77-2

依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辽0802执恢121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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