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产籍号:1-11-206-7)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201512290281
鞍山华达置业有限公司
210302006013GB00003F00010007
依据生效的(2021)辽03执284号执行裁定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8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