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童明洋周妍妍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8-06

关于童明洋周妍妍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1308900551

童明洋周妍妍

1-47-70-2111

依(2025)辽0302执1520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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