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4-46-2-1101)的遗失公告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4-46-2-1101、印刷编号为t21300169584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现公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