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时代东方家园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7-16

关于鞍山时代东方家园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1)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27845号

鞍山时代东方家园置业有限公司

3-19-379-314

依(2026)辽0302执恢108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07 月 1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