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7-07

关于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2)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634


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127-4-2012

依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辽0303执恢310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07月 0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