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2
201406040094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8-112-4053
依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辽03
02执恢157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 月 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