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7)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617号等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5-25

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7)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617号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17)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617号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5-5

(2025)辽0302执恢494号执行裁定书抵押权注销

2

辽(2017)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616号

6-4-5-2

3

辽(2017)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615号

6-4-5-1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5 月 25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