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景海、刘春萍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37-91-1011)的遗失公告
沈景海、刘春萍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3-37-91-1011、印刷编号为557840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