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明光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14-165-5041)的遗失公告
李明光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14-165-5041、印刷编号为21306856694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