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延清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5-12

关于赵延清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赵延清于2026年05月12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因(存在异议的相关事项),申请人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6月0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0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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