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英莉,宁吉江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3-22-425-2271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4-30

关于马英莉,宁吉江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3-22-425-2271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y107592

马英莉,宁吉江

3-22-425-227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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