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晓玲,李勇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4-15

关于王晓玲,李勇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2)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95835号

王晓玲,李勇

2-37-363-2012

依(2025)辽0303执1987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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