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分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4-14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分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14153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分行

2-41-935-4031

不动产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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