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 (鞍国用2014第600185-1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4-08

关于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

(鞍国用2014第600185-1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鞍国用(2014)第600185-1号

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

210304020004GB00010W00000000

依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辽0303执恢80号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4 月 8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