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敏、王启迟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0008898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3-27

关于张敏、王启迟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0008898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0008898

张敏、王启迟

41-39-31-1271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3 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