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3-11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产籍号:2-55-111-3052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18618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2-55-111-3052

不动产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03 月 11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