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连凤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17-173-6)的遗失公告
孙连凤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17-173-6、印刷编号为933308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