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154599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2-27

 

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154599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154599

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

 

42-107-42-10717

依据(2026)辽0304执387号执行裁定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2 月 27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