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2-27

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0018182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147-1416

依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2021)辽0311执976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2

0018178

1-30-147-1415

3

0018180

1-30-147-1414

4

0018189

1-30-147-14428

5

0018191

1-30-147-14427

6

0018183

1-30-147-14426

7

0018184

1-30-147-14425

8

0018188

1-30-147-14424

9

0018181

1-30-147-14423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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