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广全和赵丽宏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4-46-52-1151)的遗失公告
范广全和赵丽宏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4-46-52-1151、印刷编号为21101962325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