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卓文岳不动产权证书 44-46-105-10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
权利人
印刷编码
备注
2
44-46-105-10
卓文岳
21300172480
依生效法律执行裁定书(2025)辽0802执626号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0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