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瀚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0039585
王瀚
3-26-139-3062
依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辽0302执1210号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