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和平区卓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1-06

关于沈阳市和平区卓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0012590

姜阔

1-73-228-7353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01 月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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