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振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12-25

关于张振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产籍号

权利人

印刷编码

备注

2

41-39-196-2152

张振

21302971014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2 月  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