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东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12-11

关于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东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18)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9706号

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东支行

1-12-107-4

不动产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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