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磊,王东博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Y21101175405
王磊,王东博
42-108-152-206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