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街道办事处(鞍国用2001第401682号)的作废声明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鞍国用2001第401682号
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街道办事处
210311005005GB00027W00000000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0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