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世凯,卜卓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10-24

关于姜世凯,卜卓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姜世凯,卜卓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y21101473005

姜世凯,卜卓

42-134-3-2012

不动产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10 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