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凯,邓杰1-63-151-1022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1)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35441号
顾凯,邓杰
1-63-151-1022
遗失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