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紧固件厂鞍国用(1998)字第200741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鞍国用(1998)第200741号
鞍山市紧固件厂
210303008005GB00008W00000000
依据鞍西政函(2025)40号文件现申请不动产注销登记,原土地证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