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洪学 刘云梅 不动产权证书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00906190102
印刷编码505648
顾洪学 刘云梅
210302006008GB00002F00070038
产籍号1-37-148-3052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