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海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8-28

关于辽宁海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2

923097

辽宁海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46-76-1173

依(2025)辽0302执782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8月 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