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太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01003120063
王太
1-72-7-2033
依(2024)辽0202民初9953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