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树秋,许雅丽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7-08

关于杨树秋,许雅丽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01501090074


杨树秋,许雅丽


3-100-174-1113

丢失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7 月 8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