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宇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77-49-1041)的遗失声明
高宇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77-49-1041、印刷编号为21104212070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宇
2025年 03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