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伦传、王菊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1-22

关于毕伦传、王菊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00811240096

毕伦传王菊

3-41-256-7021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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