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鹏飞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7-124-2132)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1-15

关于高鹏飞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7-124-2132)的遗失声明

 

高鹏飞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3-7-124-2132、印刷编号为21300047296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鹏飞

2025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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