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向阳,张楠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1-14

关于任向阳,张楠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900974

任向阳,张楠

1-12-132-2054

依(2024)辽0302执恢392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 月 14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