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文彬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4-11-05

关于孙文斌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孙文斌于2024年10月18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因孙文斌上手材料中提供军官证,现因申请人原部队解散无法出具与身份证是同一人的证明,现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户口本。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0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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