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秀英,班荣利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10-1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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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793732

高秀英,班荣利

2-3-249-9

依(2024)辽0302执恢203号执行裁定书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0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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