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10-09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001806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2-27-509-2113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0月  0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