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3-8-73-5)的遗失公告
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3-8-73-5、印刷编号为750218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