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楷,张丹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3-7-134-1133、印刷编号为21102639660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