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边琳恒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8-06

关于边琳恒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s007468

边琳恒

1-42-69-6023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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