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庆荣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4-05-27

关于杨庆荣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2)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23号

杨庆荣

2-26-3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2

辽(2022)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26号

杨庆荣

2-26-257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3

辽(2022)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25号

杨庆荣

2-26-256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4

辽(2022)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24号

杨庆荣

2-26-230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5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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