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电业局电气修造厂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鞍国用(2000)第200126号)的遗失公告
鞍山电业局电气修造厂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鞍国用(2000)第200126号,面积:16010.7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3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