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梅、王舜东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1-155-2032)的遗失公告
于梅、王舜东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1-155-2032、印刷编号为21104224113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7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