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炳刚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01208230392
丁炳刚
2-54-32-307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0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