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晓文与张安江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25-120-2011)的遗失公告
王晓文与张安江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25-120-2011、印刷编号为9377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7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8日